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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武部刘利庆部长就今冬征兵工作有关政策规定答网友

来源: 作者: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10-10-27 15:56:21
时 间:2009年10月18日20时
嘉 宾:县人武部刘利庆部长
内 容:县人武部刘利庆部长就今冬征兵工作有关政策规定答网友














[主持人]:感谢刘部长在百忙之中参与我们“在线访谈”栏目。同时也感谢各位网友的参与,希望广大网友继续关心、关注我县门户网站的建设,多提宝贵意见、建议。敬请关注下期访谈。 20:25
[刘利庆部长]:《福建省征兵工作奖惩规定》、《霞浦县征兵工作奖惩实施办法》有关条款明确规定: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体检,或因此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经教育不改的,县(市、区)兵役机关对逃避兵役的,应按其户口性质,按县上年优待金三倍处罚,并强制其参加兵役登记、体检。除上述处罚外,兵役机关还可以视情节轻重提请有关单位给予:在职职工的,降职、降级、开除留用、直至开除公职;从事个体或私营工商业的,扣缴、吊销营业执照;城镇待业青年、农村青年的,三年内不准升学考试,不予招工、招干,不发营业执照等处理。 20:24
[主持人]:对于在征兵工作中,拒绝、逃避兵役登记、体检的如何惩处? 20:24
[刘利庆部长]:在女兵征集方面,有比较大的变化,也是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今年,国防部征兵办出台了《女兵征集试行办法》,规定了女兵征集方式由推荐改为公开征集,并将征集范围由应届高中毕业生调整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学生和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可放宽到24岁。这次改革体现了公开、透明、公正、公平的原则,社会征集女兵采取量化打分的办法。主要是对应征者身体素质、学历进行打分,而且还要进行面试考查,综合评定后,按综合分数的高低排序来确定参加政审人员名单。征兵全程接受监督检查,实行责任追究。具体标准和要求,广大适龄女青年可以向县征兵办进行咨询。 20:23
[主持人]:刘部长,有消息说今年女兵征集方式发生了变化,请问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20:23
[刘利庆部长]:党和政府始终高度重视义务兵的优抚,今年主要有以下几项新措施:一是,为鼓励高学历青年应征入伍,从今年开始,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的补偿。二是,根据省教育厅通知,我省2010届毕业的大专或本科毕业生现在参军入伍的,将可视为参加实习,由服役部队或入伍地人武部出具在部队的服役情况,作为实习小结寄送回学习的学校,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将发给大专或本科毕业证书,符合相应条件的将授予学士学位。三是,根据省委文件精神,我县义务兵优待金也有较大幅度地提高,农村义务兵优待金由每年2000元提高到5045元;城镇义务兵优待金由每年2000元提高到3390元。这些措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军人军属的关心和爱护。 20:23
[主持人]:在义务兵优待方面,国家今年有没有新举措? 20:23
[刘利庆部长]:高中毕业以下应征青年年龄要求同往年相同,即男青年在2009年年满18至20周岁(1989年1月至1991年12月),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放宽界限由原先22岁,调整为23岁,新增了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可放宽到24岁的规定;女青年为今年年满18至19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女青年和高中毕业的男青年入伍。 20:22
[主持人]:那么,今年新兵征集年龄有什么新要求? 20:22
[刘利庆部长]:在去年调整的基础上,今年进一步明确了主要征集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业院校及函授自考类院校的2009年应届毕业生,优先征集高学历应征青年入伍。应届毕业生就是今年毕业的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参加实习的2010年毕业生有参军意向的也可以确定为应征对象。 20:22
[主持人]:今年兵员征集对象主体有哪些新规定? 20:22
[刘利庆部长]:今冬征兵主要分为征兵宣传、初检初审、县检复审、走访定兵等几个阶段。适龄青年必须到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报名应征,经乡镇(街道)初检初审合格后,参加县检复审,再经过走访定兵,由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新兵兵龄一律从12月1日算起。 20:22
[主持人]:今冬征兵工作已全面展开,请问刘部长,这次征兵主要分为哪几个阶段?适龄青年如何报名应征? 20:21
[主持人]:10月14日下午,全县征兵工作会议在政府综合楼211会议室召开,标志着我县今冬征兵工作全面展开,为让广大适龄青年了解今冬征兵工作的有关政策,特别是新调整的规定, 今天我们请来了县人武部刘利庆部长就今冬征兵工作有关问题回答网友提问。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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