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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县汽车、摩托车下乡相关政策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来源: 作者: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09-02-16 16:54:30
时 间2009年9月9日9时
嘉 宾县经贸局阮小敏副局长
内 容 就我县我县汽车、摩托车下乡相关政策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主持人]:本期访谈结束,谢谢阮副局长,同时也感谢各位网友的参与!敬请关注下期访谈节目,再见! 10:24

[阮小敏副局长]:(二)摩托车下乡标识。
  1、标识高度不得低于2.0厘米。
  2、以红色或银色为主色调,汉字颜色必须鲜明,易于识别。

摩托车下乡标识
目前我县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已经启动,通过备案的汽车、摩托车销售网点有:霞浦县长兴贸易有限公司、宏威贸易有限公司、闽兴商贸公司、盛昌贸易有限公司、信德贸易有限公司等5家备案审核工作还在进行中。
 10:22

[主持人]:网友们可以在左栏图片直播中看到相关的标识 10:16

[阮小敏副局长]:(一)汽车下乡产品标识。
  1、标识高度不得低于2.5厘米。
  2、标识以红色(较醒目)或银色为主色调,汉字颜色必须鲜明,易于识别。
  3、汽车下乡产品标识应能永久保持,不得采用油漆喷涂方式和不干胶粘贴方式,应用强力胶一次定型。
 10:16

[网友:小周]:请问阮副局长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标识和标准是什么? 10:14

[阮小敏副局长]:(四)补贴资金申报
  农民购买补贴类产品后必须到户口所在地申报补贴。将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并换购轻型载货车的农民,向户口所在地乡镇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机构申报补贴资金,申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已报废车辆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2、机动车注销证明;3、新购车辆的机动车销售发票;4、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5、购买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公安部门或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户籍证明;6、购买人储蓄存折(可以用粮食直补专用存折)。
  购买微型客车、摩托车的农民,向户口所在地乡镇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机构申报补贴资金,申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2、机动车销售发票;3、购买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公安部门或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户籍证明;4、购买人储蓄存折(可以用粮食直补专用存折)。
乡镇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机构审核补贴时,除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需审核汽车摩托车在指定位置是否有规定的下乡标识和核查随车附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车辆型号”项第一位数字为“1”或“3”或“5”、“总质量(kg)”项大于1800kg但不超过6000kg的,确认为轻型货车;“车辆型号”项为第一位数字为“6”、“排量和功率(ml/kw)”项中排量不超过1300ml的,确认为微型客车。
 10:12

[阮小敏副局长]:(三)补贴比例及金额
  1、对将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并换购轻型载货车的,按换购轻型载货车销售价格10%给予补贴,换购轻型载货车单价5万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5000元。同时,对报废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实行定额补贴。报废三轮汽车每辆给予补贴2000元,报废低速货车每辆给予补贴3000元。
  2、对购买微型客车,按销售价格10%给予补贴,购买微型客车单价5万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5000元。
  3、对购买摩托车,按销售价格13%给予补贴,购买摩托车单价5000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650元。
 10:10

[阮小敏副局长]:(二)补贴产品及企业的确定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列明的符合上述条件且经过国家强制性认证的轻型载货车、微型客车以及摩托车,均可作为补贴车型;生产上述产品并且同意对产品质量、经销网点、售后服务、价格、销售统计和政策宣传等工作进行承诺,并与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签订了《汽车(摩托车)下乡推广工作生产企业协议书》的企业,可以参与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生产和销售;获准参与汽车摩托车下乡的生产企业名单及其产品目录以及生产企业授权的经销商名单由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文公布。列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汽车摩托车下乡生产企业名单及产品目录》的产品方能享受财政补贴。
  换购轻型载货车,需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车主应当提供必备的要件,将报废的车辆交售给依法设立的汽车回收企业回收拆解,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
 10:09

[阮小敏副局长]:(一)补贴行为及对象
  1、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本省农民在福建省境内将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并换购轻型载货车(以下简称换购轻型载货车)。享受补贴的轻型载货车每户限购一辆。报废车辆车主与新购车辆车主为同一农民。
  2、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本省农民在福建省境内购买 1.3升及以下排量微型客车。享受补贴的微型客车每户限购一辆。
  3、2009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本省农民在福建省境内购买摩托车。享受补贴的摩托车每户限购两辆。
 10:08

[主持人]:请您介绍一下实施汽车摩托车下乡的相关政策内容。 10:07

[阮小敏副局长]:实施汽车摩托车下乡的宗旨是,提高农民购买能力,加快农村消费升级,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汽车摩托车产品技术更新换代,实现汽车摩托车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内外需协调发展。 10:05

[主持人]:请您谈谈这次实施汽车、摩托车下乡的目标? 10:04

[阮小敏副局长]:网友们大家好! 10:02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今天再次邀请到县经贸局阮小敏副局长就我县汽车、摩托车下乡相关政策与网友进行交流  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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