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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88年,在规划福建省第二条铁路出省通道时,铁路方面和省直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五个出省铁路通道设想。温福铁路被作为重点推荐方案,但选择上马建设横南铁路。
2、1993年3月,宁德地区受福建省、浙江省两省和温州市、福州市委托组建温福铁路前期工作办公室,开始牵头组织项目前期工作。
3、1993年6月,福建省计委和浙江省计委在宁德地区福鼎联合主持召开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会议,通过地方委托设计单位编制的温福铁路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形成温福铁路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会议纪要。
4、1995年3月,铁道部将温福铁路列入“九五”地方铁路建设计划,要求地方为主建设。
5、1996年3月,福建省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研究要求“温福铁路积极争取部省合资建设,并按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30%,由铁道部和福建省各承担一半”。
6、1997年3月,福建省人民政府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在京就温福铁路项目建设问题协商形成一致意见,共同向国家计委和铁道部要求按“部、省合资建设,以部为主”的原则,采取一个项目、分省分段组建有限责任公司,争取铁道部入股51%以上实施。后因铁道部没有回应,未能实现。
7、1998年4月,福建省人民政府和浙江省人民政府首次联文向铁道部上报了《关于请求将温福铁路增列入“九五”国家铁路建设计划并尽快报国家计委要求立项的请示》。
8、1998年12月,中国地方铁路协会受铁道部委托组织“一部两省”有关单位在宁德召开 “温福铁路前期工作研讨会”,形成铁道部、福建省和浙江省合资建设温福铁路的初步意见,标志着温福铁路项目定位由地方铁路开始向国家铁路转化。
9、1999年5月,闽浙两省计(经)委、省地铁(铁投)总公司和宁德地区在杭州召开“温福铁路前期工作座谈会”,进一步研究推进温福铁路“一部两省合资、以部为主建设”相关工作。
10、1999年6月,福建省人民政府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再次联文向铁道部上报了《关于请求尽快组织审查新修编的温州至福州铁路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请铁道部支持部省合资建设温福铁路。
11、1999年10月,铁道部将温福铁路列入“十五”国家铁路建设项目和2000年部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并将温福铁路作为全国铁路路网主骨架“八纵八横”中东部沿海铁路通道的组成部分。
12、2000年1月,在省政协八届三次会议上,省政协20多位港澳委员提出《关于迫切要求部省合资建设温福铁路》的提案,被省政协列入重点提案,促进了温福铁路前期工作。
13、2000年5月,福建省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温福铁路建设采取“以部为主、部省合资”建设模式;并初步议定了我省的资本金拼盘方案。
14、2000年7月—10月,铁道部、国家计委相继将温福铁路作为“八纵八横”全国铁路网主骨架中第二通道即东部沿海铁路通道的一部分,列入“十五”主通道建设项目。
15、2001年3月,铁道部和福建省人民政府、浙江省人民政府在京签署《关于合资建设温福铁路协议书》确定以铁道部为主,福建省、浙江省合资共同建设温福铁路。
16、2001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财政部、计委正式函复福建省人民政府同意福建省铁路建设附加费征收期限从2001年4月1日延长至2005年12月31日。
17、2001年3月,铁道部对铁路“十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草案的“八纵八横”内容作进一步修订,将温福铁路列入沿海通道(沈阳—大连—烟台—无锡—〈上海〉—杭州—宁波—温州—厦门—广州—〈湛江〉)的重要组成部分。
18、2001年10月,铁道部向国家计委行文报送的《2002年铁路发展计划(草案)》,将温福铁路项目列入了2002年预备开工项目。
19、2004年12月17日,铁道部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在福州签署《加快福建铁路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进一步明确2004年开工建设温福铁路(福建段),并确定将温福铁路作为全面推进第一轮海峡西岸经济区现代化铁路建设的第一个开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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